新闻&资讯


相关页面

CTI发布《PFOS和HBCDD的适用范围和相关维护实践指南》

May 13, 2019 2:28:00 PM

《欧盟(EU)1257 2013 船舶回收法规》的履约截止日期日益临近,CTI华测海事根据自身精心的资料研究和丰富的经验于近日编写了一份关于《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六溴环十二烷(HBCDD)的适用范围及相关的维护实践指南》。

《欧盟(EU)1257 2013 船舶回收法规》于2013年12月10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并于2013年12月30日生效,除了《香港公约》列出的13种有害物质外,还管制另外2种有害物质,即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六溴环十二烷(HBCDD)。根据《欧盟法规》第4、第5条和《欧洲海事安全局(EMSA)关于有害物质清单指南》的第6部分,PFOS和HBCDD对于欧盟旗和非欧盟旗的的适用范围如下:

IHM的编制和维护是《欧盟法规》的关键要求。该法规要求在船舶的整个使用寿命期间对IHM进行适当的维护和更新,以反映包含该法规附件II中提及的任何有害物质的新装置以及船舶结构和设备的相关变化。为了更好地维护IHM,还应收集PFOS和HBCDD的《材料声明(MD)》和《供应商符合性声明(SDoC)》,MD的格式可参考EMSA关于IHM指南的附录D。 鉴于此,CTI海事服务部门结合实践制作了可能包含HBCDD的材料和组件的指示性清单,并制作了一个在IHM初步准备后维护HBCDD的流程图。

如需了解有关《PFOS和HBCDD的适用范围和相关维护实践指南》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在网站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或者联系我方([email protected]),以便获取下载权限。

 

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或建议请通过电话或者电邮联系我们. 也可以提交以下表格,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