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载水的取样及检测

压载水的取样及检测

国际海事组织(IMO)2004年2月14日通过,2017年9月8日生效的《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海事局2019年1月11日颁布2019年1月22日实施的《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国际航行船舶再我国辖区内水域从事压载水和沉淀物管理应该遵守该排放要求。

按照公约要求需要处理压载水的船舶,其排放的压载水中存活水生生物含量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 每立方米水体中最少尺寸大于等于50微米的存活水生生物少于10个;
  • 每毫升水体中最小尺寸小于50微米且大于等于10微米的存活水生生物少于10个;
  • 有毒霍乱弧菌每100毫升少于1个菌落形成单位;埃氏大肠杆菌每100毫升少于250个菌落形成单位;每100毫升少于100个菌落形成单位;

我们的服务:

  • 船舶现场采样
  • 实验室检测分析(5-7个工作日,可提供3天加急服务)

检测项目:

实验室检测项目

指示性检测(船舶现场快速检测)

存活水生生物(≥50um)

存活水生生物(≥50um)

存活水生生物(≥=10um,<50um)

存活水生生物(≥=10um,<50um)

有毒霍乱弧菌(血清型 O1 和 O139)

 

埃氏大肠杆菌

 

肠道球菌

 

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或建议请通过电话或者电邮联系我们. 也可以提交以下表格,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回复您.